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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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金陵饭店的一个夜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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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去南京,是今年春节,掐指算来,距我第一次去南京,已经快30年了——我的天!我竟然、我终于活到可以这么说话的年岁了,什么词能形容我此刻的心情呢?耻辱?羞愧?万幸?恐惧?悲伤?荒唐?无奈?愤怒?诸如此类。

年的秋天,我大学实习被分在南京市人民广播电台,历时一个半月,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离开北京在外地独立生活,这或许也促成了我后来总想离开北京去外地生活的一个原因——那一个半月的实习生活,至今觉得充实而美好。

最主要的,是在那一个半月里,我基本沉浸在写小说的乐趣甚至是狂热之中,废寝记不太清了,忘食是常有的事。那时我不太喝酒,印象中有那么几天每天只去食堂吃一顿午饭,就一个素菜一两米饭,没有吃的欲望,也没钱。那个年代像我这种大学生,每月生活费(就是饭费,其他学校都包了,我实习也是住电台集体宿舍)40元,吃饭肯定够了,买烟或偶尔喝瓶酒也没问题,但我刚到南京的头一两天,出了个小事故,我跟一起实习的一个男同学去参观一个博物馆(具体哪个忘了),我不小心碰碎了一个长方形的玻璃展柜,我大约是以肘支在了展柜上,没想到腋下哗啦一声,我和我那同学顿时傻了眼……交涉的结果是我赔给博物馆40元了事,现在想来,有可能是被黑了,记得就是给了一个穿制服的小伙子40块钱而已,没有发票收据。这个事我没跟家里说,当年我们有事第一感不是找家长而是怎么瞒家长。

这事出在我身上而非我那同学身上也有缘由,我当年留着长发,破衣拉撒嬉皮打扮,行为做派自然懒懒散散(好听点叫落拓不羁),无论室内还是街头动不动就喜欢蹲着或席地而坐,身边但凡有可以倚靠的绝不会放过,结果,就出了这么个事故……这是否也加深了我后来对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等等一系列场所的排斥、反感乃至厌恶?

年的秋天,位于市中心也是南京最繁华的商业区新街口的金陵饭店应该刚落成不久,如果我的记忆还靠谱的话,它不仅立码成为南京最高的地标性建筑,并且在国内建筑界也赫赫有名,其设计似乎就是出自贝聿铭之手?我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同样出自贝聿铭之手的北京香山饭店与金陵饭店有部分风格类似,比如白色外墙黑色窗框。我一般写这类比较情绪化的文章故意不查百度。

就是在这样一座当年南京最牛逼的饭店顶层的旋转餐厅(这种旋转餐厅大概也是当年南京的唯一,至少国内不多),一位姐姐陪身无分文的我吃了顿大餐,印象中那位姐姐还相当漂亮。

我的回忆似乎显得无聊了。简单说,那是一次某大型文体活动的开幕或闭幕酒会。我当时在电台总编室打杂,写短消息或校对修改通讯员稿件一类,有不少活动正式记者懒得去便把请柬甩给我们实习生,大小也算代表电台出席了,金陵饭店那次应该是我短暂实习生涯里参加的规格最高的一次活动。我之所以记得,主要不是因为规格,八成就是因为那位姐姐……我操,还是叫姑娘吧,“姐姐”这些年被用坏了,基本成了天津话的专利,那姑娘相当漂亮。

酒会上我和那姑娘因为公事还是什么聊的不错,酒会结束,大概是她和我刚才都喝了点,都觉得还没聊够,于是姑娘请我去顶层餐厅坐下边吃边聊。天已经黑了下来,我们面对面坐在靠窗的隔断里,看窗外脚下与今天相比灯火应该还不算璀璨的南京城缓缓移动,其实,彼时彼刻,玻璃窗内的人是感觉不到移动的(就像我们地球人从来没觉得每天都要大头朝下一回),但因为知道是旋转餐厅,我和她就都很珍视这一点,生怕错过了这一体验,我们不断地凝视脚下的窗外,她因为是南京人,还会不时提醒我注意某些有灯火闪烁的南京地标已经到我身后啦……当然,这一旋转体验更多还是来自30年后此时此刻回望中的我,而非当年……

当年,别说旋转,我大概连丝毫的浪漫冲动也没有,我可能就觉得这只是代表电台来参加的集体活动的继续。她点了红酒,吃的什么我忘了。那时,我还谈不上会喝酒,平时和哥们喝啤酒主要是因为北京的小饭馆就卖啤酒白酒,而那时觉得白酒难喝,总觉得有股塑料味,总得就菜,得把塑料味盖过去才能下咽,那年头很多小饭馆的杯子都是那种可多次使用的硬塑料杯,半透明的杯上还印有五颜六色的图案,长江大桥什么的,无论白酒啤酒还是饮料茶水,都只有这一种杯子,我兀自瞎猜白酒度数高,难免溶解出部分塑料元素,这哪里是喝酒,分明是吞毒,于是对白酒敬而远之。多年后,这种酒杯被淘汰了,我再喝白酒,塑料味不见了,也不知这纯粹是我的心理作用还是当年我的疑心并非空穴来风?

用这种杯子喝啤酒没有塑料味,但有时能喝到漂白粉味,尤其是杯子洗得越干净,越容易喝出这个味,估计是洗杯子时漂白粉用多了加上冲洗不够,不过喝啤酒的一大特点就是可以大口畅饮,通常两满杯过后,漂白粉被彻底冲洗干净,口味回复正常,有时碰到洗得不那么干净甚至油脂麻花的杯子,喝起啤酒来倒是口感纯正,至于是否把上一位酒腻子的唾沫星子也灌了下去就听天由命了,对于酒腻子们来说,酒杯一端,天下太平,万事皆休,朗朗乾坤,百毒不侵,再大的事都能看开。

年秋天南京金陵饭店顶层的旋转餐厅。那天我有点喝多了,大概是因为刚才酒会上的什么酒加上后来那姑娘点的红酒都比啤酒度数高,我后来就在酒桌前的空地上跳起了霹雳舞、太空步、机器人一类的,是否玩托马斯全旋记不得了。那时迈克尔杰克逊的录像带在一部分年轻人中流传,加上美国电影《霹雳舞》的公映,霹雳舞成为当年继摇滚乐之后某些以另类、先锋自居的大陆青少年的最爱和标签,多年后得知孙红雷曾在全国霹雳舞大赛中拿过名次,除了得知他是我的同龄人之外,也对他那本没什么感觉的所谓演技多少有点另眼相看了。

那年我21岁,除了长发、破衣拉撒,我的鞋是一双蓝色高帮回力,似乎那时已有匡威,但我一是买不起,二是内心抵制名牌,这算我这类共产党后代对资本主义消费观的基因反应吗?

我之所以一开始把那姑娘写做姐姐,是因为她虽然漂亮,虽然请我在旋转餐厅吃大餐喝红酒,但我始终对她没有丝毫非分之想,印象中她穿了件红色风衣,长发,笑容温柔,那天从始至终我们聊的什么一个字都不记得,但自从在酒会上聊天我们彼此的身份就固定了下来,她比我大,已经上班,是社会中人,我比她小是个学生,即便是大学实习生,那年头人还老实,“姐弟恋”这个词远没有出现。其实她比我大不了几岁,也就二十五六?这年纪搁现在,也就是个小姑娘,年轻貌美,初入社会,城府不深,各方面都需要老家伙们扶持、栽培、调教,最终要么辣手摧花,要么引火烧身,要么既摧了花又烧了身。

想一想,当年那个笑容温柔的红衣姑娘现在已经快六十了。我的天,岁月啊。她还在南京吗?

如今的金陵饭店,早已淹没在寸土寸金的南京市中心林立的高楼大厦之下,它早已不是南京的最高,置身于周边比它高出几倍通体玻璃幕墙的大厦脚下,它四仰八叉摊在那里或四脚抓地匍匐着(它的副楼是个类似章鱼那种三叉还是几叉的建筑),白色的墙体似乎已见斑驳,一副不卑不亢或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我感觉气度和品质还在,除了早年记忆,主要是它依然五星级,我依然住不起,我后来也再没上过它的旋转餐厅,只在它的大堂约过朋友碰头,在它的餐厅外卖窗口买过金陵大肉包,据住旁边的朋友小伟的爱人王晓映说金陵饭店的大肉包还是很有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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