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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评论管好盐要怎么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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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评论】管好盐要怎么“严”?,


媒体报道,15日,在新郑市开餐馆的*先生夫妇的热干面馆用了从郑州带回的食盐,被认定“跨区域用盐”,罚款200元。媒体报道后,新郑市盐业局公开道歉,认为处罚不当并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理。事情出现逆转,且盐业局能够公开道歉承认错误,能够看出该局正视自身错误并积极改正的端正态度。但是也暴露出目前相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相关规定需细化,压缩执法随意性空间


根据《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必须从当地食盐经营单位购买食盐,否则处违法盐产品价值一到三倍罚款。但是该条例中对“当地”的范围未做明确规定,这就容易产生歧义,到底这个“当地”是指省一级?地市一级还是区县一级呢?如果不予以明确的话,难免就会发生执法人员随意解释规定随意处罚的情形。对于行*管理性规定,必须予以细化,压缩执法人员随意性执法空间,限制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才能保证行*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有规定不执行,“官本位”作祟


根据媒体报道。郑州市盐业局早在2011年曾经发过文件,要求对郑州市区或县公司供应的合格食盐均不得处罚。既然早已经有了规定,可执法人员却不予执行,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归根结底还是个别执法人员的“官本位”作祟,自认为手中有权利,我是官你是民,我是管理者你是被管理者,我想罚就罚。如果不是引起媒体关注,*先生的这二百元估计就石沉大海了。


管理方式需创新,合理合法是根本


行*处罚是手段,目的是纠正和减少违法行为。而目前有些执法部门过于依赖罚款这一执法手段,忽略了通过教育引导等更人性化和科学的执法手段进行管理。罚款只是手段而已,切不可本末倒置一切都以罚款为目的。甚至有的行*机关下达罚款指标,这就难免会导致违法罚款和不合理罚款等情况的发生。只有合理合法行*,是实现城市有序管理的根本。


文 央视评论特约撰稿 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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