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需要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诉讼时效仅剩下最后四个月,之后投资者将无法再向公司索赔。《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注意到,公司遭到索赔的金额已经超过1.3亿元。
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的《行*处罚决定书》([]1号),认定:公司、荀建华等相关当事人在重大仲裁事项、股权转让事项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违规事实。在这之后,大批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进行索赔。12月15日,亿晶光电发布最新一期《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就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诉讼事项,年8月13日至年12月14日期间,公司新增收到9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请求金额共计人民币.92元。截至上述公告日,亿晶光电累计收到多名投资者对公司提起的合计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累计人民币,.28元。
目前,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已经绝大多数获赔。关于投资者诉讼的进展情况,亿晶光电称自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与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和解协议》起,至年12月14日,公司(甲方)新增与99名投资者(乙方)的代理律师签署《调解协议》。根据相关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计人民币.36元(含诉讼费);乙方自行领取或授权其代理律师代为领取全部款项。截至上述公告日,亿晶光电累计与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调解金额已经接近万元。根据目前的判例,在年2月3日至年4月14日之间买入并在4月14日收盘时持有亿晶光电的受损投资人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交易记录发送到电子邮箱jzq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