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位君中国民兵昨天
根据全国征兵网最新消息:新的《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已于7月2日上线全国征兵网;同时,从7月2日至8月2日,面向全网征求意见。
把这则消息,可以这样理解:
征兵工作将有新变化。
可能网友会问,为啥这时候修订《征兵工作条例》?
要解答这些问题,就得先简单介绍一下现行《征兵工作条例》的基本情况。
现行《征兵工作条例》是年10月24日发布的,后于年9月进行修订。这份《条例》对规范和加强征兵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年初,《兵役法(修订草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这部法律制定和修订的目的,主要有4条:为了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
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
保障*队兵员补充和储备
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队
《兵役法》要达成“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目的,主要就是依靠《征兵工作条例》,对征兵工作进行规范和加强的。现行的《征兵工作条例》是年的版本,距今已有20年。20年的时间,国家和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国防和*队改革也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征兵工作,是时候迎来调整了!那么,该如何调整呢?那就是用法治的手段,来推动变革,通过将习惯性的做法,上升和固化为法规条文。具体说,就是通过修订《征兵工作条例》,来推动征兵工作的变革!按照公开的报道,《征兵工作条例》的主要修改,主要聚焦6个方面。
第一,大学生征兵,成为重点。
《征兵工作条例》的修订,将紧贴“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的目标要求,明确优先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对*治、身体条件或者专业技能有特别要求兵员的征集。
明确大学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应征。
这些,都可以视为给予大学生士兵的一种优待。学校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哪里的征兵*策更好,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就可以选择从哪里入伍。
第二,高校征兵工作站,明确设立。
今年年初,在年征兵工作安排中明确:
要继续强调要“加大高校毕业生征集力度”,要“走开技能型人才征集路子”“搞好部队急需兵员征集”。
这样的强调,其实就在释放信号:大学生征兵工作,越来越被重视。这一次,在《征兵工作条例》里明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有负责征兵工作的机构,设立征兵工作站,负责办理征兵工作有关事项;根据需要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学校征兵工作。也就是说,每一所高等院校,都该有“征兵工作站”,如果有需要,还可以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除了对大学生士兵征集的重视,这一次《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还体现了对“二次入伍”士兵的优待和认可。具体来说,主要是:第三,“二次入伍”,法规明确优待!
《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二条明确:
退出现役的士兵,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再次入伍,优先安排到原服现役单位或者同类型岗位服现役。
这句话,其实隐含了好几个关键信息:
一是从法规条文的角度,让“二次入伍”合法、合理、合规。
二是给予“二次入伍”的战友,一些服役方面的优待。
这一点,首先体现在服役单位的选择上——可以到老单位服役,其次是体现在岗位的优先——可以到原岗位服役,当然,成年人,还可以两者都要!
第四,让“二次入伍”者的服役利益,最大化!
这一点,首先是体现在《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二条中的最后半句话——
具备任*士条件的(再次入伍的士兵),可以直接招收为*士。
尽管《条例》没有明确什么才算是“具备任*士条件”,但是,这无疑是在强调:
“二次入伍”,不一定要从义务兵开始干了!
举个例子——
今年春季入伍的刘建松,是一位“二次入伍”的退伍士官。他年出生,曾在新疆*区服役5年。
因母亲生病,于年9月退伍。今年春天,为了未尽的*旅梦,他再次报名从*,并申请重返边疆。他说这次想考*校▼刘建松曾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那像刘建松这种退役不到半年就二次入伍的士官,更想在部队长久干下去。
所谓的“具备*士条件”,肯定不局限于刘建松这种个别情况,还有一个更多人面临的情况:
首次入伍时,是大学生在读;后退役完成学业,并再次入伍。
那么这些“二次入伍”的人,显然也是“具备*士条件”的。
看上去,本次《征兵工作条例》修订,最大的亮点是给予“二次入伍”的士兵,以认可和优待,实际上,其亮点还有很多。比如——第五,新兵交接方式,将出现新变化!之前,新兵都是要接的,也就是各个部队派人去接兵。这次征求意见稿,可能就不是这样表述了,而是把“接兵”、“送兵”、“自行报到”结合起来!依托*队专业训练机构或者*队院校设立新兵训练机构,成规模集中统一组织新兵训练的,由兵役机关派人送兵或者新兵自行报到;对*治、身体条件或者专业技能有特别要求的兵员,通常由部队派人接兵;其他新兵通常由部队派人领兵。说说“新兵自行报到”吧——这将是我*最新出现的样式。畅想一下——别人只是拿个录取通知书去读大学,你是拿着相关的材料,去部队当兵!多拉风啊!想想都很帅!有没有?!(向上滑动启阅)
《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全文
来源:一号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