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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1号通告),全市范围内零售药店恢复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抗生素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同时,恢复上述药品网上销售、购买服务,网上销售药品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执行。今天,记者探访多家药店,发现退热、止咳等“四类药品”已重新上架。
在秦淮区的一家海王星辰药店,记者在门口醒目位置看到张贴着第11号通告有关要求。经测温、验码后,记者佩戴口罩进入店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把止咳类、退热类,还有抗病*和抗生素“四类药品”重新摆上货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7月27日"四类药品"根据要求下架后全部封存在库房内,现在检查生产日期后正重新上架。
在雨花台区一家金陵大药房,记者看到“四类药品”已摆上货架,对外销售。对于购买这四类药品的顾客,药店工作人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他们一一进行了实名信息登记。工作人员介绍,主要是登记顾客的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住址需具体到门牌号,以及顾客的体温和是否是有中高风险的旅居史。
南京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全市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四类药品”时,应继续执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在线登记有关信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名信息登记报告要求执行到位。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正对药店执行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如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必将严肃处理。来源:南报融媒体记者张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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