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新纶科技与投资者批量达成和解
TUhjnbcbe - 2022/6/22 17:19:00
彭洋挂号 https://jbk.39.net/yiyuanfengcai/ys_bjzkbdfyy/7562/

新纶科技()近日发布的公告中披露了投资者向公司索赔诉讼情况。针对证券虚假索赔诉讼,公司已经计提预计负债1.15亿元。《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注意到,截止到年6月25日,系列索赔案件已调解宗案件,涉及投资者位,调解款总计约为.30万元,其中已支付.66万元。


  证监会此前查明,新纶科技存在如下违规行为:一、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年5月至年6月期间,公司时任高管在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分别向广州宏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贝斯曼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亿芯智控科技有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6.32亿元。此外,公司在年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不准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未能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虚增收入、利润及信息披露事项。公司从年到年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并使得年由亏变盈。基于证监会处罚,凡在年4月25日至年6月25期间买入新纶科技且在年6月24日晚间持有新纶科技的投资者拥有索赔权利。


  在这之后,许多投资者加入索赔行列。其中已知索赔金额为.80万元,涉及案件宗,涉及投资者位,索赔金额合计.80万元。不过公司针对索赔事项计提了1.15亿元,剩余.05万元为预计索赔金额。有意索赔的投资者可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到邮箱jzqsp

.
  《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了解到,公司与投资者的调解是在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的主持下完成的,该系列案件的部分原告与公司达成了调解。同意调解的投资人已顺利签署调解协议,未达成调解(主要是对于赔偿比例存在分歧)的案件将转入诉讼程序交由法院判决。今年3月26日,深圳市中院针对59名原告投资者诉新纶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主要围绕诉讼请求及基本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双方在庭审中主要针对以下五个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1、新纶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和基准价该如何确定?2、原告投资者损失与被告新纶科技虚假陈述行为是否存有因果关系?3、本案中系统性风险是否应当扣除?扣除的标准是什么?4、被告二至被告二十的相关人员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5、部分原告投资者在揭露日之后的收益,是否应当扣除?据法院通知显示,深圳中院已选定该系列部分个案为示范案件,在示范判决生效后,法院将按生效判决认定的共通的事实、法律适用标准、损失计算方法等,对示范案件之外的平行案件依法处理。法院将会不开庭审理并迳行判决,期间不影响当事人自行和解或接受调解。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新纶科技与投资者批量达成和解